长沙市政府常务会议透露
城市低保补助水平将提高
本报讯(记者 罗庆龙)昨日下午,受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向力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汇报。 长沙市城市低保对象补助,将在本月底之前按新的标准发放到位。
为搞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近期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均下发相关文件,召开相关会议,要求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长沙现行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五区200元/月,四县(市)150元/月。至2006年10月,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4万户12万人,占非农业人口总数的5.6%,全年月人均补助可达94元,与去年持平,高于今年上半年(各地提高标准前)75元的全国平均补助水平和67元的全省平均补助水平。据可靠消息,长沙市下半年月人均补助水平在上半年的基础上增幅将不低于10%。市政府近日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具体补助标准。
会议还审议了《长沙市城市桥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据了解,目前长沙市城区已交付使用的桥梁已有106座,桥梁总长度136公里。制定城市桥梁安全管理条例,将从制度上明确城市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桥梁养护维修检测工作,预防桥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正常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