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社区开餐馆必须提供早餐
本报讯 (记者 罗强)足不出社区就能享受种种日常生活服务,为了让市民的生活更加方便,市政府号召全市社区都来争创商业示范社区。昨天,《重庆市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 根据《标准》的要求,今后到示范社区开餐馆,必须保证单店面积达到250平方米左右、能提供早餐、营业时间12小时以上。
据悉,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拥有了天星桥和莲花池两个全国先进社区商业示范点。
社区餐馆需能提供早餐
市商委有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说,《标准》还要求,凡进驻示范社区的餐馆,其档次和价格都应按照社区居民的消费水平来确定,严禁肆意抬价,并且,餐馆在加工制作、清洁卫生、排污排烟、垃圾清运、消防等方面,也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标准》明确提出,示范社区必须具有满足社区居民对生活必需品及日常生活用品需求的服务功能,如美容美发、洗衣熨烫、维修、邮政通讯、网络宽带办理、音像制品出租、代购订购、代缴水电气通讯费等。
社区药店要24小时经营
此外,《标准》还就示范社区的业态配置数量、面积大小、各类店铺的营业时间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一、必须配备有1个以上的综合超市、1个以上的室内菜市场、每1000人拥有10平方米美容美发店;二、综合超市,单店面积需在500平方米以上、室内菜市场应达到500平方米、便利店(食杂店)单店应达到40平方米。
《标准》还指出:示范社区中的超市、菜市、维修店等服务场所,营业时间必须在12小时以上;药店必须设24小时售药服务窗口,备有70%%以上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
标准细化到“服务半径”
记者同时获悉,示范社区的服务半径应达到500-1000米,服务人口2万以上,所有商业场所(设施)的经营面积在5000-10000平方米,能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综合消费服务需求。而我市各社区在申报示范点时,必须提供社区居民对社区商业建设、服务情况满意度的调查表,市商委将对报送材料予以公示。
当然,“经营活动不得扰民”也被写入了《标准》中。《标准》还指出:示范社区商业门店的标识必须醒目美观,店容店貌整洁卫生,从业人员着装整齐,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还应定期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市商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我市拟用3到5年时间培育和建设15-20个国家级示范社区、150个市级示范社区。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