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吴欣)深圳一老板因生意纠纷对项目合伙人怀恨在心,竟雇凶在罗湖区粤海大厦地下停车场将对方杀害,制造了震惊深圳商界的血案。昨日,此案被雇用行凶的“冷血杀手”冯永忠被深圳市中级法院宣布死刑判决,并在宣判后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生意场起纠纷雇凶杀人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4月间,深圳一老板郑金木(已判刑)与被害人李某合作在深圳开发某房地产项目,后因利润分成、后续资金投入等问题发生纠纷,导致两人产生尖锐矛盾。郑怀恨在心,萌发了雇凶杀害李某的念头。
同年12月中旬,郑找到同案人覃慈伯(另案处理)商量杀害李某的事宜。后郑提供了李某的照片、办公地点,并先后给覃11万作为活动经费。同年12月下旬,覃找到海南省三亚市人冯永忠和曾利南(另案处理)密谋杀害李某,并积极准备作案工具。冯永忠和曾利南一起去了趟广西,想买一只带消音器的手枪,但没买到。回到三亚后,冯永忠告诉曾利南自己有支“五四式”手枪。
2000年3月16日,覃慈伯、冯永忠和曾利南窜至深圳市准备行动。经过多日踩点、密谋,决定由冯永忠动手。接下来的日子,曾利南和覃慈伯向冯永忠介绍有关情况,带领冯永忠来到“目标”的家和公司辨认,选择作案现场。
冷血杀手粤海大厦行凶
冯永忠等人多次勘察地形,发现李某所住别墅保安较严,不便下手,他们决定在其上班的粤海大厦的停车场下手。这个二楼停车场很大,前往停车场要经过一段平时人很少经过的走廊。
2000年3月24日下午5点45分,李某一个人走出办公室,往二楼停车场走,准备取车。冯永忠立即夹着放有已上膛五四手枪的黑色拎包从李某后面跟了上去。李某不知灾难临近,直奔停车场,冯永忠从后面紧紧跟上,边走边从包中掏出手枪,很快就走到李某身后。冯永忠伸出手腕看了一下手表:5点50分。看看左右无人,他边走边举起枪,在离李某后脑约40厘米处扣动了扳机,致李当场死亡。
做完这一切以后,冯永忠来到路上包了一辆出租车离开深圳直奔广州,再包租了一辆面包车直达湛江,又“打的”到了海安,乘船过海回到其在海口的出租屋里。
雇凶者被抓牵出杀手行踪
同月26日曾利南回到海口,他并没有如约带来50万元的酬金,只给了冯永忠6000元钱。此后一直到了六七月份,曾利南踪影全无。冯永忠打电话给曾利南索要50万酬金。可是电话接通后对方接起电话却不说话,冯永忠心想可能出事了,从此不敢再联系。
躲藏在海口的冯永忠不知道,他这个杀手也被玩了一把。雇凶杀人的老板郑金木在让其杀人时就给了覃慈伯8万元钱,而覃慈伯将“活儿”转包给了曾利南,曾利南又找到了冯永忠。覃慈伯将这8万钱的绝大部分自己留下,冯永忠只得到了6000元。
2000年7月,郑金木被深圳警方抓获,供认了买凶杀人的涉嫌犯罪事实。根据郑金木的交代,深圳警方抓获了覃慈伯,又多次赴三亚追捕冯永忠和曾利南未果。2003年1月,海南警方根据线索将冯永忠抓获归案。
凶手恶贯满盈终伏法
据了解,冯永忠1984年16岁时特召入伍。入伍后的第2年,就因盗窃罪被军事法院判处劳教3年。1989年,冯永忠又因盗窃车辆被某军事法院判刑4年零6个月。1993年他因犯走私枪支弹药罪,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深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永忠无视国法,受雇充当杀人凶手,持枪杀死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宣判后,冯永忠服判,未提出上诉。昨日,38岁的冯永忠伏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