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9日消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新华社8日受权播发“纲要”全文。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将实现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
这是8日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提出的。
纲要称,“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亿人、3亿人、1.2亿人、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步增长。
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比较规范,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
此外,“十一五”期间还将加快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制度,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
享受社保人数将大幅增加
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亿人、3亿人、1.2亿人、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步增长。
“这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均有大幅增加,将分别比‘十五’期末增加4800万人、1.62亿人、1400万人、5500万人和2600万人以上。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将实现翻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政府将从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者权益维护入手,对未来五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了全面阐述,对指导未来五年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