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检察院建立军人监督员队伍
法制网北京11月8日讯记者张志宇今天下午,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向选任的9位军人监督员颁发了证书,同时,总直属队军事检察院也向选任的7名军人监督员颁发证书。至此,全军和武警部队已有近70%的军事检察院选任了军人监督员,共选任军人监督员261人,初步建立了一支军人监督员队伍。 这标志着军事检察机关军人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经总政领导批准,军事检察机关从今年起开展实行军人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今年2月,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军事检察机关实行军人监督员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军事检察机关实行军人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对军事检察机关开展军人监督员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高来夫少将说,军人监督员制度是军事检察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特有形式。实行军人监督员制度,是军事检察制度改革的一项内容,通过实行这一制度,可以倾听部队官兵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和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促进军事检察制度和机制的完善。他说,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做好军人监督员试点工作,既是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有利于推动和指导军人监督员工作的深入开展。
高来夫说,根据高检院的有关规定,结合部队的实际,军人监督员要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发挥监督纠错作用;要在依法从严治军中发挥服务促进作用;要在宣传和加强军事检察工作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各级军事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军人监督员的积极作用,防止和避免这项工作流于形式。(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