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怎样才能规范工程建设承发包行为、杜绝建筑市场竞争中的违法行为?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近日联合发出《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若干规定》,对有形建筑市场的主要职责以及应禁止从事的活动作了明确规定,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形建筑市场是指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政府出资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工程建设发包、承包、分包等交易活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场地、信息、咨询服务的固定场所。长沙有形建筑市场实行省、市共建共管。
有形建筑市场禁止参与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招标代理活动,禁止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禁止违反规定乱收费,禁止以任何方式限制和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有形建筑市场禁止以任何形式或技术手段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禁止参与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的管理,禁止发布虚假信息。对“强制提供服务”和“逃避行政监督”,省招投标办负责人指出,禁止擅自出台规定及采取措施向招投标各方主体强制提供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禁止以任何形式或技术手段行使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或逃避行政监督。记者斯茅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