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8日电(张建松陈旭东)经过一个多月准备,上海石油交易所8日正式推出全新的即期现货交易系统,与之配套的《上海石油交易所即期现货交易规则》和《上海石油交易所即期现货买卖合同》也正式实施。8日,共成交了三笔交易,交易金额330.15万元。
所谓即期现货交易,按照《上海石油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是指交易所认定的交易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其出售货物挂牌卖出或对其寻购货物挂牌买入,买卖双方自主报价竞买、竞卖,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以“价格优先”的原则成交的买卖行为。
据上海石油交易所研发部庞作祥介绍,即期现货交易系统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为交易商和市场提供个性化和有弹性的中介服务(包括交易、结算、交收等服务),交易商购进或售出商品时,既可以从交易所挂牌的交易商品中进行选择,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向交易所申报新交易品种,申报的内容包括商品品种、规格、主要质量指标、产地、交货地、交货时间、价格等主要商品属性,这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了交易商的个性化需要,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即期现货交易系统中的商品品种。
根据即期现货交易有关规则,即期现货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交易商通过即期现货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应向交易所交付定金,定金标准为成交总金额的15%;交易双方通过即期交易系统达成交易后,应向交易所一次性支付交易手续费,资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三;此外,若由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和交收服务,则交易所将收取成交金额万分之三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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