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新)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昨日出台,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从2007年9月开始,我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将全面实施新课程。
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将全面实施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对选用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进行教育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实验,并在此基础上为新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实证性意见。
根据我市课改准备工作方案,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条件与要求分三个等级:其中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第三类要求)为:
1.高一年级学生班额近期(2010年前)在56人以下,远期(2010年后)在50人以下,班数不少于4个班;
2.能够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40%的选修课程Ⅰ,能满足学生3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28个选修学分(选修课程Ⅰ22个学分,选修课程Ⅱ6个学分),学生获得144个学分方可毕业。
3.参与课改的教师全部参加新课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能够承担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必修课程和选修模块的教学工作;
4.学校条件性资源能保证新课程开设的需要,并能够重视教学过程中素材性资源的开发和生成;
5.学校建立教师全员参与的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6.学校建立并全面实施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7.学校有整洁的环境、稳定的秩序和良好的校风与改革氛围。
第二等级是可以较好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第二类要求)为:
1.高一年级学生班额近期在56人以下,远期在50人以下,班数不少于6个班;
2.达到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第三类要求);
3.能够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60%的选修课Ⅰ;
4.能够开好地方课程和若干门类的校本课程;
5.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6.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40人;
7.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分数高于28个学分;
8.教师教学方式能服务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性学习,学生学习新课程的自觉性和选择性明显提高;
9.素材性资源受到重视和有效开发利用,学校数字化课程资源能对教师教学提供有效帮助;
10.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取得成效,教师普遍重视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
最高层次要求是高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第一类要求)为:
1.达到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第二类要求;
2.能够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
3.能够按照学生选课要求开设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并形成学校的特色课程或优势研究性学习项目;
4.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30人,并能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跨年级选课;
5.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36个学分;
6.教师能正确选择和运用多种教学方式组织课堂教学,学生普遍学会自主学习和有选择性的学习;
7.新课程所需要的条件性资源完备,普遍重视素材性资源的生成利用,学校拥有服务便捷并能不断更新的数字化课程资源;
8.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成效显著,教师合作探究蔚然成风,反思教学成为教师的职业习惯。
以上三类要求是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水平等级评估的基本依据。其中第三类要求是我市每一所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学校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市普通高中2007年秋季获准招生的必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