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三院抢救设备未强检
质监部门抽查后责令整改不得使用,医院方面对处罚没有异议
本报讯(记者何达志 通讯员左宜弘 李胜)没有经过强行检定的仪器,依然放在抢救室使用。昨日,广州市天河区质监局在辖区展开“医疗强检计量器具专项整治”,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在抽检中,被发现多个仪器未按规定强检,而这些仪器的准确性,也得不到国家权威的认定。
规定未强检不得使用
“医疗器具的准确性关系患者生命安全,乃计量检查的重中之重”,天河区质监局副局长张学东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12类医疗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强行检定,确认误差在合理范围之内后,方可投入使用。“每一台器具都要强检,包括备用的”。
记者随后获悉,这12类医疗计量器具范围很广,包括体温计、氧气表、血压计、眼压计、伽玛刀、X线机、CT、B超、监护仪等。而广州市的强检分为两种,对大医院,由有强检资质的机构上门服务,对小医院,则设强检点,医院可将器具上门送检。
执法多款设备未强检
昨日上午,天河区质监局派出三个执法组,对辖区的多家医院进行突查,记者跟随第一组来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抵达医院后,执法人员首先到该院设备科检查台账。“天河区要求一医一档,强检结果必须有台账”。不过,该院设备科的有关人士坦言,台账有疏漏,一些计量器具没有强检。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该院的抢救室,检查心电记录仪、监护仪是否已经强检,结果发现有两台监护仪未检使用。“监护仪是抢救的重要仪器,能显示患者心电、血压、体温等关键数据,而且是24小时使用。如果这些仪器在诊断中有偏差,恐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市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医学仪器室主任胡良勇分析说。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内,执法人员又发现该院的检眼验光设备(如眼压计、验光机)、CT、X光线机都没有经过强检。
处罚下整改通知书不得再使用
由于医疗计量器具未强检不得使用,天河区质监局昨日向中山三院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20天内,对未强检的医疗器具强检。质监局还表示,整改好之前这些器具不得拿出来使用。记者还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山三院对处罚没有异议,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加强对医疗计量器具的管理。
提示强检资金省不得
天河区质监局昨日还表示,该局计划在本月内对辖区的40余家医院、100余家门诊进行抽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之前的情况看,一些私人门诊的强检率不高。而昨日检查结果也显示,9家医疗机构的91台器具,未强检的21台,占比23%。为此,天河质监局发出了4张整改通知书。
“导致这样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方面是强检要经费,一些医院舍不得出,另一方面则是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不重视”。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法规的医疗计量器具每个都要强检,一些大型的设备如X线机、CT等,检验费在千元上下。因此,规模大的医院强检费用确实不在少数,而且多数器具的强检周期为一年。
小贴士
强检器具贴绿色标识
质监部门表示,在看病就医时,患者有权了解医疗计量器具是否强检。而查看方式有二,一是要求医生出具检验报告,二是查看器具上是否张贴了强检合格证。该合格证为绿色,包括检定单位、强检日期、强检周期、检定员等。
质监部门还称,为方便强检备案,建议医疗单位在广州市的资质机构强检,如广州市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广州市能源技术测试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