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元财产说不清 省交通厅工程处原处长被公诉
记者肖风伟通讯员爱平南南含新 因涉嫌收受贿赂43万余元,另有70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省交通厅工程处原处长李瑞林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昨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年底,李瑞林在担任新乡至郑州高速公路评标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参与投标的中铁第二十工程局提供帮助,使该局在第9标段中标。次年5月,李瑞林分两次收受该局二处副经理曾某所送现金40万元,并用此资金注册了郑州市顺昌交通技术咨询公司。
今年年初,检察院反贪局查出2002年至2005年,李瑞林以姚珠柳的名义,分别存入建行郑州金水支行30万元,存入光大银行30万元,并将10万元现金借给他人。李瑞林对上述7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