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关部门不公开听证代表名单,公众就不知道找谁反映情况和委托意愿。对没有携带民意进场的“暗箱代表”,公众有权拒绝其“代言”。
11月8日《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发布消息,居民电价听证会定于17日举行,省物价局也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代表。 离听证会只有不到10天了,但外界关注的听证代表名单却迟迟没有公布。对此,广东省物价局一位副局长表示,价格听证只要公开举行就行了,没有要求一定得公布听证代表名单。
听证代表的职责,就是代表公众发表意见并争取合法权益。因此,担任听证代表的首要条件,就是能够广泛代表民意,否则就只能算是以个人身份参与听证,而丧失了“代表”二字的本意。要想使听证代表名副其实,就必须事先广泛搜集民意,并携带着广泛的民意参加听证。
广东省物价局对即将举行的听证会,公然表示“可不向外界公开听证代表名单”,而且至今也没有公开代表名单的意向。据这些迹象推测,参与这个听证会的代表,有可能由听证会申请方(电力部门)和主持方(物价部门)“合谋内定”。
本该以“公众化身”进入会场的听证代表,却由听证活动申请方与主持方“内定”,这显然既不符合听证制度规则,更无法真实体现民意,甚至还可能有与申请方、主持方关系密切的“内定代表”,配合其实现“涨价”预谋。近年来,听证活动主办方采取“收买代表”等手段而顺利达成“涨价意见统一”的,早就不乏其例。
对广东省物价局不愿公开听证代表名单的意图,虽然属于笔者的猜测,但对本该公开的事宜却不公开,就不能不令人怀疑其动机。而事实上,此前关于广东省居民电价将举行听证的信息已有透露,并放出话来“上涨大势所趋”(据11月7日《广州日报》)。结合这个信息判断,听证活动主办方不愿公开听证代表名单的原因,似乎已经昭然若揭。
退一步说,即使此次听证会将给代表独立的话语权,即使此次听证“听涨”还是“听跌”都属客观公正的结果,但在听证的基本程序上也该让公众信服。尤其担负着“确保公共产品价格公平公正”职责的物价部门,就更应通过对听证程序公开的阳光操作,让处于被动地位的消费者既能“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从而体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意决策原则。即便物价部门无偏私心态,那至少也该通过阳光操作规避“瓜田李下”的嫌疑。
既然是公开的听证会,就不能蒙面举行。笔者认为,如果有关部门不公开听证代表名单,公众就不知道找谁反映情况和委托意愿。对没有携带民意进场的“暗箱代表”,公众有权拒绝其“代言”。(马樵)
备受关注的广东居民住宅电价调整听证会将于本月17日在广州召开。6日,广东省物价局发布公告正式宣布了听证会召开时间,并公开向社会征聘旁听代表,各界群众可于11月10日前向省物价局提出申请。据悉,听证会正式代表和听证方案将于近日公布,居民住宅电价提价额度将不会高于2.87分/千瓦时。北京电采暖户将享受电价优惠供暖费纠纷激增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