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焦小姐向本报报料说,她昨天早上下班回家,途经江北望江路口一施工工地的时候,头部被突如其来的硬物砸破,却不知道该找谁负责。
受害者:工地砸伤人就该负责
焦小姐告诉记者说,昨天早上8时下班回家,路经望江路口附近一施工工地时,听到工地楼上有人大声喊叫,开始她没有理会,楼上的人还在继续喊叫,她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就抬头往楼上看。 没想到还没等她看清楼上的人,突然感觉头部被一硬物重重砸了一下,疼痛非常,且有晕眩感觉,捂着受伤部位的手一摸,满手是血。
焦小姐说,当时路上没有旁人,被砸之后也找不到那个砸到自己的不明物体。“当时我找到工地负责人,让他带我到附近医院。医生检查完后,要求留院观察几天,那工地负责人一听要留院观察就走了。”焦小姐认为她是被该工地有关人员砸伤的,她从医院出来想找工地负责人讨说法,但对方不肯出来。焦小姐说,自己被砸伤了要休息几天才能上班,请假的话要扣钱,400元的奖金也没了,她认为工地应该赔偿她的损失。
工地负责人:只要能指出是谁伤了她,我们会负全责
该工地负责人为什么不肯出来跟受害者面对呢?是否有逃避责任之嫌?记者费了一番周折找到了该工地的负责人张先生。张先生对记者说:“我们没有违规施工,也没有在工地砸伤人。那个姑娘是在工地外被砸伤的,不排除有其他原因。我们的窗户都是关着的,很难把东西扔出去。”
在采访中,张先生透露,整个工地有很多个施工队,而且还有一些是临时请来的搬运工,比较难管理,难免会有不听管教的。张先生说,现在焦小姐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砸到,也不知道被谁砸到;如果焦小姐能指认出砸伤她的人,这个责任他一定会负。另外他表示,今后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为路人提供一个安全的行路环境。
就焦小姐无故被砸伤应找谁负责一事,记者采访了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曹春和律师。曹律师说,像焦小姐这种情况,她应该找到砸伤她的人,也就是加害她的行为人出来负责。(记者郑国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