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沈阳市一厂长下岗后,因所谓的“失意、没钱”,自去年3月起的7个月内,接连杀死7名陪舞女并分尸抛尸。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学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今年56岁的刘学新曾任沈阳市某电梯制造厂厂长,于1999年下岗。 去年4月20日,沈阳警方接到报案:皇姑区北行大世界舞厅的女青年张某失踪了。不久后,警方又连续接到数起类似案件,失踪人员均为舞厅陪舞小姐。
根据指控,去年3月22日,刘学新在舞厅见到张某佩戴金首饰,产生抢劫之念。他于次日将张某带到家中杀死,抢走张某的手机、金首饰等物品。
此后,刘学新采用同样手段,在其他舞厅将女子带回家中,在卫生间将人杀死肢解,然后将其首饰变卖。截至去年10月31日,刘学新共杀死7人,并将这些人抛尸到立交桥下、高速路旁边的电井里等地方。受害者的年龄从31岁到51岁不等。去年11月3日,刘学新在家中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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