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9日讯记者李晓宏报道: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发布了《“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投入49亿元用于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中西部地区乡(镇)中心服务站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服务装备,以及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船)的配备,努力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成“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育龄夫妻之家”。
《规划》确定,所需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筹措,分期解决;中央设立专项资金,地方所需建设资金原则上由省级为主安排,项目所在市县按当地财力情况适量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