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林章伟)在娱乐场所工作的黄某上班时与同事发生纠纷被打伤,不服气的她竟和男友纠集了一帮人将同事“教训”了一顿,并索取15万元的“赔偿费”。结果钱没到手,黄某和男友将面临的是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指控。
黄某今年18岁,江西人,在厦门市一家娱乐场所工作。2006年6月的一天,黄某在上班时与同事发生纠纷,并被同事打伤。后来经过公司调解,对方赔偿黄某1900元作为医药费。
但黄某觉得1900元赔偿太少,忍不下这口气,于是将此事告诉其男友吴某某。吴某某今年24岁,是河南人,年轻气盛的吴某某见女友“受气”,当即表示要帮她索要“赔偿款”。
2006年7月4日凌晨,吴某某纠集了几个“哥们”,将之前打伤黄某的3名女同事诱骗到某KTV的包厢内。经黄某确认就是这3个人打伤她之后,吴某某等人上前对她们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之后吴某某向这3人提出每人须拿出5万元给黄某作为赔偿。
3个女孩子哪经得起拳脚之苦,被迫答应了吴某某的要求,之后她们表示身上没这么多钱,最快也要等白天银行上班后才能取到钱。于是吴某某等人又将这3人带到附近的一家酒店式公寓中看押起来,拿了她们的银行卡,并让她们通知家人将钱汇到她们的银行卡上,直到天亮后,确认她们的家属已将钱汇到卡上之后,才将她们放走。
随后,黄某和吴某某一同来到银行,从3个女同事的银行卡上先取走了3.7万元。7月17日晚,当吴某某、黄某将3名被害人约到咖啡厅,准备向她们拿余下的11.7万元“赔偿款”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