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
每人每月将再获300元补助金
晶报讯(记者孙妍通讯员李强)记者昨日从宝安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将大幅提高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261名“三属”、在乡复退军人、在乡伤残军人和“五老”等重点优抚对象每月将在全市统一补助的标准上,额外多获300元的补助。
据介绍,为使重点优抚对象能同时享受到当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近年来,宝安区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大幅度提高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考虑到宝安重点优抚对象比例较高,对此,该区民政局在全市统一补助的标准上,对“三属”(军烈属、病故军人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在乡复退军人、在乡伤残军人和“五老”(老堡垒户、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老党员、老苏区干部)等重点优抚对象给予适当补助,每人每月由区财政另增加生活补助费300元。自此,全区17名“三属”平均补助标准为1409元/人/月;106名在乡复退军人每人每月平均补助标准为882元;15名在乡伤残军人平均生活补助标准为1089元/人/月;123名在“五老”人员平均补助标准为841元/人/月。记者了解到,上述补助标准已远远超过了国家以及省市规定的标准。此外,该区重点优抚对象每月还将获得平均800元左右的养老金,其生活后顾之忧已基本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