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本科每人补助3000元
东亚讯(记者王璐)昨日,记者从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省级助残奖学金申报工作将于11月15日结束。
据介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可申请省级助残奖学金:入学前系本省常住户口;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亲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06年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独立学院,接受本科及本科以上正规国民教育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家庭生活困难,即农村贫困线(年收入865元)以下、城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持有升学前所在学校证明)。
残疾学生本人申请省级助残奖学金的可由所就读的高校或户口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残疾人子女申请省级助残奖学金的,必须由户口所在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报市、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统一向省残疾人就业中心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当年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将予以一次性资助。其中本科及本科以上每人补助3000元;专科层次每人补助2000元;中专层次每人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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