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今后若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权了解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责任认定、处理结果及负责办案的警员。这一举措被称为“四公开”。
昨日,市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在全市各交警支(大)队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处理“四公开”制度。
“四公开”包括:各交警支(大)队须统一设立交通事故处理警员公开栏,公开事故处理人员警号、姓名、照片及联系方式;统一设置警务公开栏,公开相关法律、标准、程序和警务规定;统一设置事故责任认定专用办公室,公开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允许双方当事人对有关事实、证据进行质证;统一设置事故调解专用办公室,公开进行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交警总队介绍,从今以后,各交警支(大)队将设置事故责任认定专用办公室。双方当事人可前往查看交警现场勘察笔录、检验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材料。不过,查看必须满足一个前提:保证对证人的保护和对个人隐私的保密。
据称,全面实行交通事故处理“阳光警务”工作,在我市属首次。
记者涂静
来源: 华龙网 2006-11-10 05:34 编辑: 春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