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0 6:39:23 晨报讯 (记者赵伟) 因孩子考试成绩不理想,家长拒绝支付家教费。
小周今年从北京的一所大学毕业后,由于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就回到普兰店的家中学习,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 8月末,一个中学同学对小周说邻居家的孩子成绩不太好,准备找一个家教。小周想反正自己有时间,就答应了下来。
从9月7日开始,小周就为这名初三的男生当家教。据小周介绍,当初双方口头约定好每小时15元的家教费,每周家教时间保证在7小时以上。到11月初,小周向学生的家长讨要900余元家教费时,对方却拒绝支付。“我去要钱,明明家里有人就是不给开门,后来打通了电话,家长以孩子的考试成绩下降为由,把我给数落了一顿。”小周委屈地说。
昨日,这位学生家长谭女士在电话里称,拒绝支付家教费,是由于小周的教学水平有问题,以致孩子的考试成绩没能达到预期目标。“小周曾对我说,孩子的基础不错,还拍着胸脯保证,肯定能考进班级前十名。可前些天学校组织考试,孩子的成绩不仅没有进步,数学成绩反倒下降了。”谭女士说,“眼看着就要中考了,现在耽误了孩子两个月时间,怎么能够补偿。”
“一次考试考不好,根本说明不了问题。这和试题难度、学生的临场发挥都有关系。”对于谭女士的说法,小周显然不能接受。
对此,普兰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盖世毅说,家长为孩子聘请家教时,双方应规范地签署协议,并客观务实地确定辅导目标,以免事后出现争议不利于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