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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大检察官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张培中
检察长张培中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作为自治区唯一的城区检察院,该院以不到全自治区5%的检察干警人数,每年办理全自治区检察机关30%左右、拉萨市检察机关60%左右的刑事案件,是全自治区承办案件最多的基层检察院。2003年至今,该院共办理批捕案件1677件2621人,公诉案件1469件2224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1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除了30余项集体及个人荣誉外,2004年以来,该院还连续3年获得“全国先进检察院”和“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出色业绩的背后,是该院为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精心构建的4个平台。
构建监督平台,促进办案工作规范化。城关区检察院坚持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活动,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有效开展。他们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认真落实办案流程管理机制,防止不规范执法和随意执法等行为的发生;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健全、完善了《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确立了以质量为中心、以效率为目标的办案全程管理体系;建立起适合检察业务性质的专业化管理机制,将岗位目标予以量化,在此基础上落实等级目标责任制和奖励激励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院开放日制度,着力规范检察工作文明用语。
构建制度平台,促进管理方式的科学化。城关区检察院先后出台了40多个基本制度,涵盖了检察业务、政治思想、作风纪律、机关事务等众多方面,保证各项工作都“立有规矩,行有章程”。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严肃纪律,该院多年来未出现一起违法违纪问题。
构建网络平台,加快实现办公、办案的现代化。城关区检察院克服网络人才匮乏、经费不足等困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能力应用,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目前,该院已建成全院各个部门相连的集数据、视频、电话三网合一的信息网络平台,而审讯室、谈话室、查账室等配备齐全的侦查指挥中心正在筹备建设中。
构建和谐平台,完成了检群联系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城关区检察院按照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机关要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调节器、减压阀”的要求,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工作,多方搭建检群联系桥梁。他们建立了不起诉案件和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回访制度,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不起诉案件;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全程跟踪分析,将司法矫治工作落到实处;深入职务犯罪发案单位和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开展调研,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并与中国移动和当地相关媒体合作,定期发送反腐短信和反腐倡廉报道。此外,他们还频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一起座谈,广泛征求意见,探讨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渠道和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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