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昨天终于确定,国家版权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出公告,卡拉OK使用费的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但并未说明具体的下调幅度。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