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10日讯 昨日在市区新石路附近,一男子强行阻挠执法人员拆除其违章建筑,一会儿钻到铲车下,一会儿又蹿到即将拆倒的房屋里,最终公安和城管执法人员当场将其制服,违章建筑被彻底拆除。据了解,这是自2003年旧城改造以来,城管执法人员执行的第一份“政府强拆令”。
昨日8点10分,城管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一起来到新石路10号对面拆除路边的违章建筑。此次要强制拆除的两处违章建筑,一家是时装店,另一家是日用百货商店,面积为190平方米。来到现场后,执法人员告诉屋里的人赶紧往外搬东西,可是主人根本不听,以各种理由搪塞并表示自己“坚决不搬”。无奈,执法人员亲自动手将屋里的东西帮他搬出来,可是时装店的男子猛地扑过来阻挠,公安人员和城管特别行动队队员上前将其拉了出来。一出门,该男子一下子钻进了准备开拆的铲车底下,现场的市民纷纷谴责其行为。铲车开不了了,执法人员抡起铁锤将违章房屋的门窗砸掉,南边的墙壁就要倒塌时,男子从铲车底下一个箭步又冲进屋子坐到了墙角里。3名执法人员不顾个人安危,立即进去将其抬了出来。这时,铲车已经启动将违章房屋彻底推倒。旁边日用品商店一看动了真格儿,赶紧往外搬东西,9点左右,违章建筑被彻底拆除。期间,该男子拿出一个临时房屋的证件,大喊大叫他有合法手续。执法人员一看,证件是1985年办理的,已失效多年。
据负责此次行动的张宏副大队长介绍,自今年4月份开始,执法人员就为其送达了法律文书,让其自行拆除,但是该男子拒不提供姓名也不签字,执法人员将执法文书张贴在违章建筑上,男子当场就撕下来。9月24日,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3日内自行拆除,但其仍拒不履行。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理》第37条规定,10月27日,芝罘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其违章建筑设施予以强行拆除,公告于11月7日下达,9日正式执行。张副大队长说,期间,执法人员曾多次找该男子做思想工作,并提出为其找经营的房屋,而且给其安排城管协管员的工作,但是他以自己身体不适等借口拒绝。
据了解,此违章建筑拆除后将建成休闲广场,并安装上健身设施,为附近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休闲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