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惠及830万农民
法制网讯记者韩乐悟从2004年启动以来,阳光工程共计培训农村劳动力830万人,转移就业720万人,转移就业率达到86.7%。这是近日正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座谈会上传出的信息。
2004年,农业部、财政部、劳动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六部委联合启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据了解,阳光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培训机构,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培训保证农民就业”的新机制实施。在培训对象选择上,以有转移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培训对象;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重点围绕当前农民工就业量大的制造、建筑、服务等行业,开展15至90天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基本常识等引导性培训。
据了解,3年来中央投入补助资金12.5亿元,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达数十亿元。据调查,接受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村劳动力,绝大部分都获得了1年以上的稳定就业岗位,月均收入达到833元,比未接受培训直接就业的农民高出约200元,比在家务农高出约400元。
编后
高危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和技术,而调查发现,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农民工超过了半数。而伤亡事故又大多发生在农民工集中的小煤窑、小矿山。看来对农民工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不容迟疑,除了训练应对危险的技巧,还要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由安监总局、劳动保障部等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从11月1日起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怕就怕在一些企业的培训只讲形式,只走过场,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其实,只有高度重视农民工的人身安全,严格控制伤亡事故,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