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小姐与男朋友准备结婚,在市区某婚纱影楼交全款预订价值2000元的拍摄套装,并参加了抽奖活动,中得针织内衣一套。两人与影楼约定方便时前来拍照。
事后不久两人分手,王小姐前往影楼解除合同时,遭到该影楼的拒绝。
律师认为,王小姐虽然违约在先,但根据《合同法》规定,在返还奖品和承担100元违约责任之后,有权要求影楼返还1900元预约金。如果该影楼拒不返还,将构成民事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目前,市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处理。
(李军 晓东 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