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芯”等科技造假案件发生后,对我国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出了要求。昨天,科技部正式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今后,中国科技界所反映的学术浮躁、学术腐败等现象以及在科研活动中出现的各种不端行为,将受到包括开除在内的各种处罚。
《办法》明确界定了六种情形为科研不端行为:一是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二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三是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四是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五是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六是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记过、禁止一定时期申请和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降职、解聘、开除等。科研不端行为被调查者若藏匿、伪造、销毁证据;干扰、妨碍调查工作;打击、报复举报人;同时涉及多种科研不端行为,则将从重处罚。科研不端行为涉嫌违纪、违法,将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另外,举报人捏造事实、故意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该办法同时鼓励举报人以实名举报。
另外,科技部还专门设立了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受理社会对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负责处理与国家科技计划相关的科研诚信问题。同时,科技部将与教育部、中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院、中国科协协商,组建成立国家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协调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程。(记者王大鹏)来源:北京晨报转自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