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标准中的面积界线是否要由140平方米调回120平方米成了近日社会各界议论的话题。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处得到明确的答复:北京市2006年的普通住宅标准年内不会做任何调整。
普通住宅税收有优惠
普通住宅的标准关系到住房交易的税费优惠。 按北京市税务部门规定,普通住房在购买和二次交易时能享受一定的优惠,如契税方面,普通住宅为购房款的1.5%,非普通住宅为3%;营业税方面,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后售出:税额=(售价-买入价)×税率(5%);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时售出,免征营业税。2005年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需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同时《意见》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上浮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普通住宅标准年内不变
2005年5月31日,北京市建委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规定北京市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同时发布的还有2005年不同级别土地上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表。该文件还明确表明:“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依据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确定,每年公布一次。”按照这条规定,2006年北京市普通住宅标准于今年4月3日公布,同时公布的同样也有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表。“北京的普通住宅标准今年年内不会调整,明年将会根据2006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确定明年的标准并予以公布。”昨天,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
业内观点
不排除用税收限制豪宅消费
昨天,中体奥林匹克花园总经理陈顺、中原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北京市建委有关人士提出,不排除在明年有可能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出台用税收限制豪宅消费的有关办法。以北京为例,北京的5年住宅规划中,第22条有关加强住宅市场调控内容中的第2条“完善房地产税收体系,切实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就已经明确,要研究鼓励节能省地型普通住宅建设和消费、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建设和消费的税收政策,引导建立符合国情市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