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中国首届智库论坛上,长期为中国决策层提供政策和咨询、却一直披着神秘面纱的十大中国著名“智库”浮出水面。不过,稍加观察即会发现,这十大智库全部是官方或半官方机构。而真正民间的智库,却一家也没有。 这样的智库结构,显然无法令智库扮演其本应有的社会、政治功能。
智库是一种现代现象。以前的君王或军阀会雇用军师,但那大半只是策划一些谋略。在近代民主制度下,人民通过其代议者参与法律与政策之制定,借以维护自身利益。到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家管理的事务之范围急剧扩大,政府就方方面面的问题制定法律、政策,涉及到各个社会群体的权利与利益之增减、调整。此时,公民就面临一项挑战:如何约束政府,使其法律、政策既合乎理性,又能反映民意。
智库应运而生。智库当然是研究机构,但它们不是只专注于理论探究的学院。相反,它们的活动以观念、理念为指导,以专业的学术研究为基础,针对现实提出自己认为合理可行的立法设想与政策方案,旨在对政府施加影响。至于施加影响的途径,则主要是向民众传播理念,通过公众影响代议士;通过公共媒体,影响民众和立法者、决策者;或者直接进行政治游说。
上世纪70年代之后,世界各国智库的发展确如雨后春笋。有人估计,全球目前共有3000多家智库,发展中国家的智库数量在80年代之后发展尤其迅速。尽管难以测量,但这些智库对于推进全球化、推进世界范围内的市场化、增强民众和政府的环保意识、推进各国公民社会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全球数千家智库,几乎全部是民间性的,且绝大部分是非营利性的。最近集体亮相的中国十大智库与此形成十分鲜明的对比。
由于现代治理事务高度复杂而专业化,因而,政府部门及专业监管机构通常都会在其机构内部建立专门的研究部门。以国内为例,国家发改委下设宏观经济研究院,各部委也都有研究所或研究局,至少在办公厅下也会设立一个研究室。这些机构雇用大量专业研究人员,对立法设想及政策方案进行研究。
但这些研究机构置身于行政科层结构中,面临一个无法克服的困境,即必然带有揣摩上意、投领导之所好的倾向。这些研究部门的作用通常是过滤、排除社会中多样化的意见和诉求,而强化行政体系内部的观念和政策设想。据此制定出来的法律或政策更多地反映行政部门自身的偏好,而缺乏足够的公共性。
在智库体系发育较为健全的社会,智库的作用恰恰在于突破信息在行政体系内部自我循环的回路,将更大范围的精英的见识和普通民众的意见导入立法与决策过程中。智库为了获得企业或民众的资助,必然致力于发现其所关心之社会群体的政治偏好和诉求,将其归纳为某种简明扼要的理念,并提出达成这种理念的立法与政策构想。这些理念和构想乃是该群体的共识。各家智库之间展开理念与构想的竞争,最后达成的平衡,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国民的共识。可以说,处于竞争性环境中的智库,起到了凝聚社会共识的作用。立法或决策以此共识为基础,其正当性就有了较充分的保证。
假如智库本身就是官方的,它们必然更多地关注领导的偏好,而不会投入多少精力用来发现、凝聚社会各个群体的偏好,它们也就难以起到凝聚共识的作用。而没有社会共识作为基础,最终形成的立法和政策就可能偏离精英与民众偏好。
因此,十大智库固然阵容强大,但是,十大智库的阵容也清晰地暴露了国内智库体系的发育高度不健全。官方或半官方智库吸纳行政体系之外精英的见识和普通民众意见的能力,比行政部门内部的研究机构好不到哪里去。这恐怕正是很多立法与决策事后遭受广泛批评的缘由所在。
能够起到智库之应有作用的智库,应当是民间智库。国内也不乏这样的智库,但其生存与发展面临种种制度障碍,只能勉强维持,甚至难以为继。这使整个社会损失了一个凝聚共识、理性表达意见的有效渠道。真正意义上的智库能否获得发育空间,取决于政府是否愿意保持一种开放的心态,政府是否意识到精英的见识和民众的意见对于立法与决策正当性的决定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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