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1月1日起,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昨日下午,国家科学技术部正式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旨在把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据了解,《办法》所称的科研不端行为,是指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包括六种行为: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办法》规定,科学技术部、行业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机构,根据其职责和权限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查处,并正确把握科研不端行为与正当学术争论的界限。
由项目承担单位对科研不端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其接受项目承担单位的定期审查;禁止其一定期限内参与项目承担单位承担或组织的科研活动;记过;降职;解职;解聘、辞退或开除等。被调查人藏匿、伪造、销毁证据,干扰、妨碍调查工作,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同时涉及多种科研不端行为的,将从重处罚。
科技部部长徐冠华此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科技工作的有关情况时表示,目前学风浮躁、学术不端行为仍比较突出,对我国科技事业的危害不容低估。
今年上半年的上海交通大学“汉芯造假事件”震惊了全国,花费国家上亿元科研经费研发出来的“汉芯”系列芯片竟然是假的。
有专家认为,“汉芯造假事件”不仅是学术腐败,更折射出我国科研体制方面的弊端:企业、科研机构以各种名义向政府申请大笔科研经费,而政府对经费的去向、科研成果的鉴定却缺乏必要的监督。
在“汉芯造假事件”处理结果公布一个月后,6月14日,科技部向社会公开表示,在“十一五”期间,将加大现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力度,将制度建设与加强科技工作者道德自律结合起来,以彻底根治腐败,肃清不良风气,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秦勇透露,科技部已建立起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使立项程序公开、公正、透明,确保项目申请者机会均等,评审标准一致。即使有所谓的“跑部钱进”者,也得不到什么特殊的待遇。
与此同时,科技部也正在推行一种新的科技成果评审模式:与产业相关的成果通过市场来评价,基础研究成果则通过论文、引用、国际会议得到公认,并通过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制度、建立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经费管理新机制、以专项审计方式加强科技经费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府科技投入的监管力度。(n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