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发现,部分养犬人不遵守条例,遛狗不戴笼头、犬链,狗出门随地大小便等行为令市民颇为烦恼
近日,一则“想买藏獒仔,不知哪里能买到?”的帖子赫然出现在深圳福田区某小区的网站上。在这个帖子里,发帖人自称是该小区的业主,想向小区的邻居询问哪里可以购得藏獒仔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一时间,跟帖者众,在该小区网站上讨论得颇为热闹。从帖子的内容上看,该业主即使不打算买卖藏獒,也是准备自己饲养藏獒。
作为一种凶猛的食肉型烈性犬,当真在小区里饲养起藏獒,一旦攻击他人其后果恐怕不是该业主本人能够承担的。尤其在9月份公布的《关于〈深圳市禁养烈性犬的名单〉征求市民意见》中,藏獒名列28种限养犬类之首,其攻击性和危害性不言而喻。而该帖发布时间明显在上述《意见》之后,此举无异于是一个巨大的讽刺。与此同时,带狗坐公交、遛狗不戴笼头、犬链,狗出门随地大小便污染马路的见闻屡屡皆是。上周末,本报记者随机对部分社区、公园、商场进行了走访,希望能对市民养狗行为有一个比较直观的反映。
记者目击:狗与人同坐同食
镜头1
在某小区的电梯间里,记者刚进电梯,紧跟着就进来了一只足足有半人高的牧羊犬,此狗身上没有任何绳索,尾巴一直在左右摇摆,带狗的中年女士也颇为傲慢地站在一边,全然不顾电梯里其他人异样的眼光。由于电梯空间小、人多,记者不得不挤到了狗的身边。记者虽然不算怕狗,但眼见着狗带着唾液的舌头在脚下扫动,其情形不能不说是尴尬无比。直到该女士到达自家楼层昂然带狗离去,全电梯的人才算舒了一口气。
镜头2
在福田区某高档小区售搂处举办的茶会上,前来看楼的业主都在自由取用精致的糕点。记者惊奇地发现,在放置糕点的茶几下,一只白色的宠物狗竟然也在大快朵颐,它的主人还频频把桌上的蛋糕拿下来喂狗吃。可能是怕爱犬噎着,狗主人又从桌上取了一只专供顾客饮用的杯子,倒了半杯咖啡喂给它喝。此狗似乎很“享受”这顿美食,不时发出啧啧的喝水声,逗得狗主人欢笑不已。旁边的顾客则面面相觑,不知该说什么好。
镜头3
在莲花北某大型社区里,记者发现下午3点以后几乎是大小狗的“欢乐时光”。在小区很多小块绿化带和空地上,记者都可以看见老人、孩子遛狗的身影。记者留意了一下,出现在住宅楼外的狗很少有佩戴绳索的,基本上都是狗在前面一溜小跑,人在后面跟着。有时候,人在凳子上休息,狗也爬上来与主人“平起平坐”。而在小区的一角,记者发现一只小狗忽然在草丛边跷起后腿,一位老太太站在不远处,眼睛却装做没看见。小狗“方便完毕”,老太太立即唤狗离开,草地上留下了一摊粪便。
市民反映:狗已经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与此同时,一些不养狗、却不得不与狗为邻的市民也吐露了自己的烦恼。市民郭小姐表示,罗湖新天地名居的狗特别多,据说光一栋楼里就有600条狗。这么多狗白天晚上都叫,有时候深夜狗叫吵得人根本无法入睡。小区的花园里经常有狗屎,自己连去花园散步的兴致都没有了。曾经打过110,但派出所也都无可奈何。而市民辛女士的母亲不久前被狗咬伤。至今也找不到狗主人,自己贴了医药费还不知道会不会有后遗症。而市民应先生更是狗患的受害者。应先生自己就被邻居家的狗咬过,现在还时刻担心家人出门被咬。应先生表示,有关数据表明,深圳目前每天被狗咬伤的有近百人,一旦感染上狂犬病,后果将不堪设想。养狗的人喜欢狗不假,但他们真的能对自家的狗负责,能对狗犯下的行为负责吗?小区养狗日益增多,已经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管一管”。
在记者走访的过程中,很多小区业主也向记者吐露了类似的烦恼:狗叫扰民,狗屎污染环境,而某些狗对人的攻击性更是令不少人不寒而栗。尤其是一些有小孩的家庭,更是表现得忧心忡忡,他们担心孩子不懂事,在玩耍过程中更容易被狗抓咬。一位公园管理处负责人说,公园早就明令不得带狗入园,但一到傍晚常有附近居民带狗前来;为了这事,一些带狗的游客多次与公园保安发生争执。
有关部门:28种烈性犬将被禁养
针对居民养狗应该如何规范的问题,记者联系了有关部门。深圳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今年9月份,我们曾经面向全市发布了《关于〈深圳市禁养烈性犬的名单〉征求市民意见》。该《意见》是我们根据各种犬类的特性、生活习性以及市民投诉情况综合评定出来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意见》已于日前提交到市有关法制部门,一旦通过就将以文件的形式生效执行。
而在市城管局法制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7月1日,新版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生效实施。其中,有关“户外活动及其他管理”中明确规定,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携带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至于有关禁养烈性犬的《意见》,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知晓,只要法规文件一下就将开始执行。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图为在大梅沙人狗同下海的情景。(潘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