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陈逢春报道
“是银行吗?我们是派出所的,昨天我们抓到一个吸毒的,可能会送他强制戒毒,但是他说在你们银行办了住房按揭贷款,所以知会你们一声。”放下电话,南京某银行江宁支行客户经理小崔终于明白,为何还款日过了那么多天,却不见那位客户来还款,原来他出事了。 可是现在他的贷款怎么处理呢?
据小崔介绍,该客户是去年年初在该行办理江宁某楼盘按揭贷款,贷款金额20万元,期限10年,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2151.74元。一直以来该客户每月都是在20日还款日前把钱打上。但是从上个月起,该客户似乎是突然人间消失了一样,手机关机,家里电话无人接听,单位说有两周不见他人影了。昨天派出所来电话才知道原来他出事了。不过他的贷款怎么解决呢?以前他们还从未遇过这种情况。小崔透露,为这事该行正在紧急磋商,但是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处理结果。
坐牢、发生意外而死亡……如果借款人在贷款按揭期内“出事”,其贷款到底该如何处理?商报记者咨询南京多家银行,他们均表示,虽然按揭贷款已经做了好多年,但是现实中这类情况却极少碰到,这也给他们出了一道新的难题。
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市场零售部总经理助理曹军介绍,他在银行工作10多年了,拖欠贷款不还的现象经常遇到,但是像这种借款人中途“出事”而无法还贷的还是第一次听说。曹称,如果在该行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当作死亡遗产一样处理。即由其配偶或子女继续还贷,如果未婚则由其父母或兄弟姐妹还。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个人信贷管理中心经理娄勇也表示,借款人贷款中途“出事”,该行可以变更借款人的贷款合同,由其亲属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如果其亲属不愿还贷,那就只有通过法院拍卖其房产。
商报记者又就这个问题咨询了南京人行和银监局,他们均表示,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还是由各家银行自行处理。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涛则认为,如果房产证已经办好,借款人却在中途“出事”,银行可以选择借款人的亲属继续还贷,也可以在三个月后向法院申请拍卖。但是如果房产证并未办好,此时虽然借款人也已经正常还贷,但是他与银行还不存在抵押贷款合同关系。因此银行无权处置房产,但是可以向担保方即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由开发商处理,并补偿银行的损失。因此,袁律师认为,借款人在申请按揭贷款时要做提前安排好贷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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