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和为贵”,凡民事官司,只要达成“和解”的结局,包括本编辑在内,人们都是愿意见到的,毕竟我们正在建设和谐社会嘛。
但是,具体到本案,窃以为:双方拒“和”,还真不是什么坏事。对簿公堂还拒绝和解,可以想见师徒积怨之深。 这么深的怨,如果就这么“和”了,恐怕中国体育界会失去一次彻底清理“棍棒”式师徒旧关系、建立和谐师徒新关系的契机。
旧时唱戏学艺,师傅可对徒弟任意打骂。像《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就没少挨打。原以为,新中国成立都这么多年了,老子把儿子打狠了都可能构成犯法,总不该再有像程蝶衣这样苦命的徒弟吧。没想到,在中国体育界,还有不少“程蝶衣”在挨打呢。
获得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竞走冠军的陈跃玲曾因故被“魔鬼教练”王魁扇过耳光,后师徒反目;上世纪90年代中,有文章披露长跑教练马俊仁也曾打过他的队员,而且,“马家军”解体也和奖金分配不公有关。再看看如今的“王德显被诉案”……纵观近年来体育界师徒反目的“故事”,不难发现,体育界的师徒反目似乎多与“打”有关,与程蝶衣不同的是,还扯上了“钱”。孙英杰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田径圈子里甚至很多领域里的家长式管理还是很常见,体罚、辱骂都再平常不过了。的确,中国体育事业上去了,训练手段和观念跟国外比还有相当距离。”
那些不了了之的陈年“旧案”,是不是没上法庭就“和”了?也许,正因为这样的“和”,才导致“师徒反目”的“故事”不绝,直闹到“王德显打徒弟”事件沸沸扬扬。
所以,这回还真应把官司打到底,把真相彻底弄明白,或可借此机会,让体育界的“师傅打徒弟”“师傅吞徒弟工资奖金”的丑剧,今后不再频频上演。小不“和”如果换来大“和”,则中国体育幸甚!训练运动员,毕竟不是私招门徒、私传秘技。金牌固然重要,用制度约束监督个别教练员,给运动员以人文关怀,实现“和谐体育”,其意义也不逊于金牌。(新华每日电讯编辑:黄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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