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10日讯记者昨天从芝罘区财政部门获悉,退休人员一次性住房补偿开始发放。
为确保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部门将于本月10日前,将所需资金拨付到各单位银行帐户,并要求各单位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退休人员一次性住房补偿发放到个人手中。
此次一次性住房补偿资金的发放范围为,全区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退休的所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