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少年当庭跪喊死者父母“爸妈”
南昌判决的一起杀人案令人深思
本报讯 陈绪富、赵虹、记者谢俊报道 互相认识的两少年因闹矛盾,一方竟邀众砍死另一方。法庭上,面对伤心欲绝的死者父母,8名被告十分愧疚,当庭下跪,表示出狱后要做死者父母的儿子。 8日,南昌市中院执行省高院的终审,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杀人案。
因小矛盾朋友反目酿血案
被害人昆昆(男,今年15岁)与朋友小强闹矛盾,小强告诉了小龙(在逃)等人,小龙提议报复。今年2月3日下午,小龙和朋友购买了两把大砍刀、3把跳刀和两把折叠刀。
当晚,被告人小强、小涛以及小龙、雷某(在逃)等十余人,携带刀具到“联想网吧”找到小靖,对其威胁并用砖头殴打,要小靖去找昆昆,后通过昆昆的另一个朋友在船山路的“阳光在线网吧”找到昆昆。小龙、小强等人持刀冲进包厢,挟持昆昆下楼。下楼时,昆昆突然挣脱并拔刀反抗,趁乱往网吧外跑,逃到里洲中段时被众人追上砍倒在地。接着,小强等人拨打120后逃离。
昆昆在被送往南昌市第三医院后抢救无效,于次日上午死亡。
8被告当庭下跪认原告为父母
被告有8人,分别是小强、小威(外号“河马”)、小涛(小名“涛涛”)、小赵(绰号“赵本山”)、小熊(外号“老熊”)、小宇、小靖(小名“蝈蝈”)、小华。除小华生于1982年外,其余均为1987年~1990年出生,其中5人是未成年人。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小强、小威等3人系杀人案的主犯,当时均未满18岁。
法庭上,8名少年看着死者悲痛的父母都十分愧疚,在其中一名少年的母亲的提议下,8少年当庭下跪,向死者父母认错,并喊死者的父母“爸妈”,表示改造出来后做他们的儿子。
11月8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省高院的终审,被告人小强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经查还曾盗窃过),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小威被判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小涛被判有期徒刑13年半;其他从犯被分别判处1年到13年有期徒刑;共同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含医药费19699.76元、安葬费6844.00元、死亡赔偿金172394.40元)。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