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孟宪臣 通讯员孙玉林邹全意)记者今日从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按照日前实施的《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相关条款,自今年8月1日至9月30日从中国启运在途中的,或在智利海关仓库或保税区内暂存的货物,可自10月1日起4个月内对上述货物补发原产地证书。
据介绍,《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是去年11月18日正式签署的一项互惠协定,从2006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我国出口到智利的减让清单项下的产品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FORMF证书,可在智利海关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优惠,受惠产品达7900多项。据统计,从2005年到今年上半年,烟台出口至智利的商品仅有140多批,货值为600多万美元。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介绍,他们将为企业用足用好FORMF优惠原产地政策积极提供指导帮助,同时提醒广大企业把握良机,进一步扩大招商和投资,在申请该证书时,须提交《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其它单据,缮制好FORMF证书。据悉,该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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