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10日电(记者潘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最高可罚1万元,据此,乌鲁木齐市约有6000名教师将被处罚。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近期对乌鲁木齐市各区家教中心调查的结果显示,在市属学校的3万多名教师中,约有6000人从事有偿家教,约占全市教师总数的20%,每人每月平均获取收入在2000元-6000元不等。截至目前,尚无一人主动到地税机关申报纳税,据测算,每年仅流失的家教个人所得税收入达2000多万元。
业内人士分析说,尽管教师获取校外收入早已不是秘密,但由于教师兼职家教比较隐蔽,且流动性大,税务部门难以确认和监控,因此造成了“纳税盲区”。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2005年就已把家教、演艺等行业列入高收入人群。根据国家新税法,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每月征收起点由800元提高为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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