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偷驾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伤者在住院疗伤期间所欠下的医药费、误工费均由交通肇事者的父亲“埋单”。日前,一起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案经翁源县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调解和耐心做工作,双方达成协议,作为交通肇事者的法定监护人的张某终于在协议书上签字。
两个月前的一天傍晚,正在某校上初中的小龙(化名)放学回到家里,瞒着父亲将家中的摩托车开了出来,约上一名同村同学在公路上兜风,由于超速行驶,将正在路边行走的老汉刘某撞倒在地,经医院诊断,刘某左腰部两条肋骨被撞断,左手臂粉碎性骨折,需住院接受治疗。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发现肇事者小龙今年刚满13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仍未达到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法定年龄,而伤者亲属则向交警提交了伤者在住院治疗期间的相关资料,提出二万多元医药费、误工费的赔偿请求,交警部门遂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处理。肇事方小龙的父亲认为,小龙驾车伤人是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不应由他来承担责任,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交警部门对案情进行分析研究后,认为张某应承担对其子监管不力的责任。经过深入细致地反复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张某同意赔偿伤者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记者 彭卫、通讯员 何兴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