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深圳”指标体系批准实施
深圳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部署2006年度统计年报工作
晶报讯(记者赵军)万元GDP能耗、水耗正式列入“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深圳市委最近发出通知,正式批准实施《“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要求将其作为指导全市经济工作的“指挥棒”和考核各级干部经济工作的主要指标。 昨天,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建立和实施“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暨国民经济统计年报动员大会。市长许宗衡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的通知》,并就全面加强统计管理,大力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以及我市2006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统计年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为全面真实地反映深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效益深圳”的成果,早在去年7月份,市有关部门就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制定“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今年上半年进行了试算。“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设21个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9个指标、“社会效益”4个指标、“生态效益”4个指标、“人的发展”3个指标和“效益深圳”综合指数。这21个考核指标,直接体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以人为本的统一与协调。最近,市委下发通知,正式批准实施《“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要求将其作为指导全市经济工作的“指挥棒”和考核各级干部经济工作的主要标准。
许宗衡指出,我市统计系统在推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统计指标体系、履行统计职责等方面都有不少创新举措,取得了较好的实绩,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反响。当前,统计年报和农业普查工作即将展开,“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指标体系建立和实施工作还有待加强。
许宗衡对当前全市统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提高、两个增强、三个转变。”
“一个提高”就是要提高对“效益深圳”统计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许宗衡指出,建设“效益深圳”的发展目标和途径,是基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作出的基本判断和正确决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作为指导全市经济工作的“指挥棒”和考核各级干部经济工作的主要指标。同时,要联系实际,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建设“效益深圳”的措施,在行动上真抓真干。
“两个增强”就是要增强统计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保障的能力,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执行力。许宗衡强调,不论是什么单位,哪一类企业,都要依法报数。如果无视法律,确属统计违法,都要依法给予处罚,处罚后还得报数。他指出,统计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统计部门依法搜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统计数据,是履行统计职能的必要手段,任何单位和企业都有责任协助统计部门做好统计数据采集工作。
“三个转变”首先是统计制度的转变。社会经济发展对统计工作改革创新提出迫切要求,要逐步实现由过去完全照抄照搬国家统计制度向创新统计制度转变;第二是统计手段的转变。要逐步实现统计数据由传统的纸质报表上报向网上直报转变;第三是统计法制观念的转变。要实现统计法律法规从观念上的“软法”向“硬法”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