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 (记者 蔡建国通讯员张涛)近日,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松阳村村民黄青伟的妻子拄着拐杖,带着家人敲着锣鼓,放着鞭炮将一面绣着“清廉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平利县人民法院,表达了他们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2005年初,该县八仙镇松阳村村民黄青伟因烧农家肥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中考虑其行为不是故意放火,且在火灾发生后,积极采取扑火补救措施,该村联名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自愿放弃经济赔偿,故法院从轻判决黄青伟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四年零六个月,在案件审理中,黄青伟交纳了保证金1万元。在黄青伟交保证金后不久,其妻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至今还行动不便,其本人也因在外打工致腰部严重损伤,接二连三的事故压得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喘不过气来,两个小孩面临着辍学。
平利县法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将1万元保证金退还给黄青伟,帮其渡过眼前的困难,保证两个小孩不辍学。考虑黄青伟夫妇都有伤在身,行动不便,日前,法院院长刘来刚在八仙镇领导及法庭负责人的陪同下,将1万元保证金送到黄青伟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