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建华 施炳新记者秋晓)妹妹没有生活能力,却遭到四位哥哥的抛弃。日前,智障女张兰芳告四位哥哥扶养纠纷一案,在启东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在一审中,判定四兄弟承担共同扶养责任,每月各支付50元。
家住启东市某乡镇的张兰芳,患先天性痴呆,毫无生活自理能力。父母也分别病故。张兰芳身边就只有五个哥哥,他的日常生活等一直由其未婚的四哥张自力照料着。近年来,由于四哥张自力身体欠佳,经济状况很差,很难独立完成照顾妹妹的责任。为此,他提出请求另外三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和他一起来共同扶养张兰芳,几次协商后,四个兄弟却都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承担起张兰芳的扶养责任。
今年8月,启东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指派丁玉萍律师担任张兰芳委托代理人。日前启东市法院当庭判决四个兄弟每月各支付原告50元整。
启东市法律援助中心丁玉萍律师:该案在办理之前,未查询到既往的判例。在社会保障体制并不完备的情况下,如何使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基本生活保障,是很值得思考的。法律条款未明确规定,已成年的痴呆等残疾人,由其兄、姐照顾的条款。但根据《婚姻法》的精神实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作出了共同扶养的判决,应该来说是顺应了社会发展的现状。
(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