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勇黄瑞莉孔华)省城一位71岁的老人在商城上洗手间时,因地面太滑摔倒骨折,老人把商城告上了法庭索赔损失费。日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商城的所有者、经营者赔偿老人经济损失1万余元。
这位71岁的老人家是省城一模特队的一员,去年5月3日下午,老人到合肥市某服装城买衣服,中间去了该商城一楼的洗手间,因为洗手间的地面光滑,又没有警示标志,穿着高跟鞋的她重重摔倒在地,当时就起不来了。 老太当即被商城的工作人员送到了附近的医院,在医院躺了23天,先后花去了上万的医疗费。出院后,老人把服装城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自己59501元,并承担诉讼费。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服装城一楼洗手间的地面存在着安全隐患,现场也没有任何防滑助行的设施,两被告一定程度上均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而李老太事发前明知自己穿着高跟鞋,在观察到洗手间地面光滑的情况下,疏于安全注意义务,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过错。据此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李老太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13756元,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