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7日讯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我市已接到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重点监控七大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申报年收入。
目前,我市已建立起高收入(年收入5万元以上)控管档案,加大征管力度,促进个税增长。据介绍,我市约有近13万名高收入者。另据了解,前10个月全市个人所得税入库5.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82%。
(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