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10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而且要求从今年的11月1日起执行,就是说,所有的报刊暂停发布比如治疗梅毒、乙型肝炎等广告,我们认为,这有利于目前广告市场的整顿,卫生部感谢相关部门为了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作出的努力,我们是支持这样的决定的。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说,因为虚假的医疗广告不仅传播不实或者错误的信息,误导群众的就医,而且还可能对一些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我们看到,一些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的虚假程度令人触目惊心,不加强管理,会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卫生部要求,各级各类的医疗机构首先应该严格遵守这一规定,我们要求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注意监控医疗广告,根据医疗广告提供的一些线索,要查处非法行医或者是不规范行医的行为。同时,我们也希望医疗机构,特别是大型的公立医院,应该向公众传播一些权威、科学的医疗卫生知识和医疗方面的信息,防止公众受到一些虚假广告的误导。同时,卫生部已经国家工商总局就原来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