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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新闻回放
在南湖岸边的华侨饭店斜对面,有一船形烂尾楼群,多年来,被来自山东的王姓兄弟所掌控,不仅违规出租给众多拾荒者、环卫工人及外来民工居住,还开设了废品收购站、小卖店、台球厅等,为此王姓兄弟月入万元。
船形烂尾楼群的存在,严重地污染了周边地带的环境,也破坏了南湖的景观。此外,千疮百孔的烂尾楼违规入住后,暗藏着严重的人身及火灾隐患。
9日,本报刊发了《南湖岸边船形烂尾楼群主人踪迹难寻王姓兄弟违规出租月入万元》一文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许多市民在对船形烂尾楼群表示关注的同时,纷纷提出这样的问题:船形烂尾楼为何人所盖?为何存在多年无人管?山东的王姓兄弟凭啥掌控并出租?它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历史?带着这一系列的疑问,几天来记者追根溯源,寻着13年来留下的蛛丝马迹,终于揭开了船形烂尾楼群的神秘面纱。
谁盖的
原长春市园林管理处和宏昌公司共同开发
南湖岸边的船形烂尾楼为何人所盖?带着这样一个问题,9日上午,记者奔波了多个单位也没能找到答案。正当记者在网上搜寻线索时,一位市民打来了电话提供一条重要线索:13年前,南湖公园曾经与一家公司共同开发了船形楼群!于是记者采访了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娄长兴副局长。
几经周折找到船形烂尾楼群材料
9日下午,娄长兴副局长向记者证实,船形烂尾楼确实是原长春市园林管理处与长春一家公司共同开发的,但年代久远,具体是哪家公司记不清了,今年夏天长春市园林绿化局进行了一次调查,查明了船形烂尾楼群的来龙去脉,并形成了相关材料,目前,这份材料在局绿化处副处长张崇宝那里。10日上午,记者在张崇宝副处长手中拿到了这份材料。原来那家公司的名字是:吉林宏昌实业有限公司。
双方联营20年建水舫式园林建筑
据长春市园林绿化局调查材料显示,1993年2月,原长春市园林管理处同长春市宏昌物资经销处协商签订联营合同,长春市园林管理处提供南湖公园所属湖滨路东侧1000平方米土地和小湖水面的使用权,长春市宏昌物资经销处投资500万元,建设一座不同公园功能相悖,集游乐、旅居为一体的水舫式园林建筑。双方联营期限为20年。
合同签订后,长春市宏昌物资经销处在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了报批、开工等所有手续,随后开始施工。然而,1994年底,因长春市宏昌物资经销处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擅自增加工程面积等问题,被长春市人民政府勒令停工。
归谁管
银行申请拍卖未成功 抵押给资产管理公司
在材料中,记者看到,长春市宏昌物资经销处后来因没还清银行贷款而被告上法庭,作为抵押物的船楼而后又几经转手……
银行起诉宏昌公司索3千多万贷款
1995年,长春市宏昌物资经销处以吉林宏昌实业有限公司名义,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迎春路支行签订了12份贷款合同,共贷款3065万元(此前长春市宏昌物资经销处在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他项权利证),其中8笔贷款共2785万元以水舫式园林建筑做抵押。
1999年,迎春路支行鉴于吉林宏昌实业有限公司的贷款已形成逾期贷款600万元,呆滞贷款2465万元的事实,将吉林宏昌实业有限公司起诉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吉林宏昌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并要求用水舫式园林建筑的全部在建工程及附属设施抵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继续清偿。
对船楼估价2663万但拍卖未果
1999年5月5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吉林宏昌实业有限公司以抵押财产承担偿还贷款本息义务。判决生效后,吉林宏昌实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还贷义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又根据迎春路支行申请,于2002年2月20日,指定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部门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2663万元。
2003年3月11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委托吉林国际拍卖中心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后因涉及土地权益问题,拍卖未得以最后实施。
资产管理公司现对船楼拥有抵押权
10日上午,正当记者准备前往迎春路支行采访时,一位知情者透露:目前,船形烂尾楼群已经被迎春路支行抵押给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10时30分,该办事处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马骙与记者见面时证实,这位知情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据马骙经理介绍,2005年10月,迎春路支行将船形烂尾楼群以本息3065万元、逾期利息1307.7万元抵押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现在该办事处对船形烂尾楼群拥有抵押权。另外,目前吉林宏昌实业有限公司已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
谁在用
王姓兄弟俩非法占用南湖边船形烂尾楼群
山东王姓兄弟到底是何人?记者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得到了答案。马骙经理介绍,办事处拥有了抵押权后,曾多次到船形烂尾楼群去查看,也知道王姓兄弟违规对外出租的情况。“王二”、“王三”是山东人,1993年长春市宏昌物资经销处兴建水舫式园林建筑时,他们是工地的民工。后来,工程被市政府勒令停工,企业法人代表曲某不知去向,王姓兄弟因讨不到工钱而住进了楼内,并开始对外出租赚钱。常春律师事务所张树波律师表示,王姓兄弟的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出租所得钱款应属不当得利。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与“王二”、“王三”没有任何的委托关系,也没有让他们帮助看楼,王姓兄弟掌控船形烂尾楼群一事已经引起了该办事处的高度重视。一旦有投资者重新开发建设,有关部门将对王姓兄弟及其房客依法进行清理。
船楼历任“主人”
原长春市园林管理处 长春市宏昌物资经销处
1993年2月,双方协商签订联营合同,联营期限为20年,1994年底,因长春市宏昌物资经销处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被长春市人民政府勒令停工。目前宏昌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王二王三兄弟
二人曾是船楼的建筑工人,与船楼的抵押权人无任何关系,停工后二人因被欠工资住进船楼,并且对外出租,律师称其二人的行为是非法占用,所得钱款是不当得利。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迎春路支行
“宏昌”无法偿还3000多万贷款,被银行起诉,船楼作为抵押物被银行申请拍卖,但未果。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
2005年10月,银行将船形烂尾楼群以本息3065万元、逾期利息1307.7万元抵押给资产管理公司,现在该办事处对船形烂尾楼群拥有抵押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正寻合作伙伴,船形烂尾楼群毗邻南湖,地理位置优越,可改建成宾馆及休闲娱乐场所,资金投入约3000万。
路在哪
船楼盼改建 需要3000万
本报有关船形烂尾楼群的报道,引起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朝阳区湖滨社区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船形烂尾楼群不仅污染环境,还影响景观,存在火险隐患和治安隐患。南湖公园园长李永安说:“南湖公园临工农大路、南湖大路一侧的铁栅栏,经常遭到拾荒者的破坏。”
船形烂尾楼群何时重建?南湖景观何时达到完美统一?这是广大市民所关心的问题。10日,记者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采访时获知,目前,该办事处正在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开发建设这尘封了10余载的船形烂尾楼群。
马骙经理说:“船形烂尾楼群毗邻南湖,地理位置极其优越,可以改建成宾馆及休闲娱乐场所,资金投入约3000万。”(东亚网记者李想)[责任编辑:孙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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