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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山西省太原市有关部门向本报透露,对于几天前发生在太原街头的交警被袭事件,不表态也不会透露处理结果。
11月1日是山西省公路沿途整治日,当天晚上,太原市交警一大队六中队在某交岔路口夜查交通违章行为。20时20分左右,一辆奥迪小轿车没挂尾牌,民警看到后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不料,该车不但不停还朝执法民警冲撞,尽管民警迅速躲避,但仍然被该车顶了几下。随后,该车上的一名司机和两名乘车人下车推打3位民警,其中一名男子拿出一张印有“山西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的证件,口中还骂:“滚滚滚!让你们看看我是谁!”交警查看后,发现这张证件有效期是“2002年8月至2005年8月”。
代班队长拨打110报警。随后,司机在民警笔记本上写了名字和电话等资料后,趁乱逃跑。另外两名乘车人也不见了踪影。有关部门表示将调查此事,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点评
和以往的交警被袭事件不同,这起事件中抗拒交警执法者居然持有过期的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证件。
类似的事件最近还有几起:10月22日,湖南省慈利县交警查县委书记座驾遭暴打;9月6日,广西北海一位副县长挥拳打断了交警的鼻梁骨……这些事件曝光后,媒体惊呼“交警沦为了弱势群体”。
交警在执行公务中一视同仁,这是公正执法的要求。而这些手中有特权的人却把自己幻化为法律的替身,甚至是毫无顾忌地凌驾于法律与执法者之上。
挨打的经历不仅给当事交警造成了肉体上的创伤,而且也带来了心理上的伤害。面对不法伤害,如果警察连自己都无法保护的话,他们还怎么能够保护民众的安危?如果警察都不能讨还公道的话,换一个寻常百姓,又将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
我们常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只有这样,构建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才能成为现实。在这些事件中,挑战公正、破坏和谐的虽然只是少数的特权者,但其造成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是不可低估的。(通讯员邸旭明记者
杨晋峰)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黄成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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