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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今年8月15日上午,贵阳市瑞金大道次南门段发生一起严重暴力抗法事件,一名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被一名司机强行开车撞倒后头部触地受伤。在南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本报曾作报道)后,昨日,在贵阳市人民广场对此案作出公开宣判,检察机关起诉肇事司机冉丛伍犯妨害公务罪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据法院认定,8月15日上午9时,重庆籍驾驶员冉丛伍驾驶一辆长安微型货车行经次南门路口,等待红灯后,冉的货车突然熄火,造成在其车后的警卫车队的通行受阻。此时,执勤民警刘铸在依法对冉丛伍驾驶的微型货车进行情况了解后,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及行车证,但冉丛伍两本证件均未携带。刘警官即口头告知冉丛伍要滞留其所驾货车,遭到冉拒绝。刘遂电话通知另一执勤交警张硕茂,张到达现场依法了解情况后,当场依法对冉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但冉拒绝在凭证上签字,且态度恶劣。随后,冉丛伍转身跳上车欲强行将车开走。张听到身后突然响起发动声,立即站在小货车正前方,阻止该车的进一步行为。气急败坏的冉某不听劝阻,还是开车直冲了过去,张硕茂瞬间倒地,昏厥不醒。冉某见状才将车停下。之后,冉丛伍被另外的执勤交警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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