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证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闭幕
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法制网北京11月10日讯记者于呐洋张域“公证事业要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公证工作建设,其中,不断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是核心问题。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今天结束的中国公证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上表示,对于公证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和社会公众对公证制度的选择和运用,公证公信力是至关重要的。
据悉,中国公证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实施之后召开的第一次换届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中国公证协会理事会和领导成员,段正坤当选为新任会长(理事会名单见二版)。
赵大程在闭幕式上指出,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必须把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首先要增强公证队伍的公信力。这是公证公信力的前提条件。要在今年集中开展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加强公证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公证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把公证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为始终维护和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打牢组织基础。
其次是增强公证服务的公信力。这是公证公信力的具体体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要组织公证机构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作为增强公证公信力的中心环节来抓,每一个公证机构、每一名公证员都要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使命,要认真办理每一项公证业务,确保公证文书的高质量,确保公证服务的高质量,把公证文书视为树立公信、扩大公信的重要载体,把公证服务视为维护诚信、弘扬诚信的重要手段,通过全行业坚持不懈的努力,进一步树立公证行业诚信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最后是增强公证制度的公信力。这是公证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公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增强公证制度的公信力奠定了法律基础。要继续抓好以公证法为核心的公证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公证制度的公信力。(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