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1名副院长4名法官被逮捕
新华社深圳11月10日电记者王传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裴洪泉及法官廖昭辉、蔡晓玲、张庭华、李慧利等近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这是记者10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的。
据深圳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介绍,今年5月上旬,深圳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关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个别领导和几名法官涉嫌受贿的举报,经市检察院审查后交反贪局展开初步调查并获取了相关证据,市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分别对深圳中院副院长裴洪泉(男)、深圳中院原副处级审判员廖昭辉(男、已退休)、深圳中院民四庭庭长蔡晓玲(女、正处级)、深圳中院民七庭庭长张庭华(男、正处级)、深圳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处处长李慧利(女)等五人立案侦查。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廖昭辉在担任执行庭审判员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当事人的贿赂;犯罪嫌疑人蔡晓玲、张庭华在深圳中院任职期间,利用指定拍卖行拍卖破产财产的职权从中收受贿赂;张庭华还收受案件当事人的贿赂,侦查人员在其办公室搜查出大批现金人民币和港币。目前,市检察院对以上3人案件的侦查工作已接近尾声,侦查终结即依法提起诉讼。
犯罪嫌疑人裴洪泉、李慧利涉嫌受贿案经初步查明,裴、李两人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巨额贿赂,此案正在加紧进行侦查。
白新潮介绍说,这几起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均发生在几年前,由于当时深圳中院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不够健全,部分案件的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由审判、执行部门予以指定,使得少数人得以利用制度的漏洞牟取私利,中饱私囊,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案发后,深圳中院态度鲜明地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市检察院在查处上述案件的过程中,没有影响深圳中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