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受托征集7—8名消费者参与15日的讨论会
本报讯(记者石莉芳)11月15日,省物价局将召开“律师服务标准讨论会”。受省物价局委托,省消委昨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本次讨论会消费者代表7—8名,以最终敲定必须在今年12月1日生效的律师收费标准。
今年12月1日,四川省将开始执行新的《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暂行标准》。依据管理细则,我省律师收费将采取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方式。涉及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各类诉讼案件均实行政府指导价,原则上不得突破新标准的最低和最高限额。
意见稿对于民事诉讼案件分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两种方式。不涉及财产的每件收取1000元—15000元。涉及财产的因金额高低分类,1万以下的(含1万)收500元,5万以下的则为500-2000元,10万-50万的律师费用为标的金额5%-4%等。
有律师表示,新标准起点偏低。目前一般的民事案件收律师费2000-5000元,收几百元的很少。
据悉,意见稿倡导国际上通行的计时收费。律师事务所在实行计时收费时,可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业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律师每小时的收费标准。然而,对于律师每小时收费范围,意见稿并未明确。
针对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意见稿提出,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采取部分风险代理方式收费,风险收费的最高标准不得超过争议标的额的30%。
省消委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征集7-8名消费者代表,参与15日的讨论。只要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过聘请律师经历的成都市范围内公民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间13日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