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常委会10日召开会议,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问题。省委书记陆浩主持会议。
甘肃省委常委会听取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意见》起草及征求意见的情况汇报,会议对文件稿又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意将修改后的文件提请甘肃省委十届十一次全委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的紧迫工作。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准确认识和把握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同全省“十一五”发展规划相衔接,以加快发展为基础、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民主法制建设为保障,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
会议强调,和谐社会必须依靠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并由全体人民共同享有。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努力扩大社会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过努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新兴优势产业和人力资源条件显著加强,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发展的协调性和社会的和谐程度明显提高。
会议强调,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打牢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问题。会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和完善党委定期研究政法工作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调研指导政法工作制度、政法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加强统筹协调,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改进政法部门的执法条件;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保证政法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会议决定,甘肃省委十届十一次全委会议于11月13日至14日在兰州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中共甘肃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有关筹备事宜和其他事项。(记者苟保平) (责任编辑:黄成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