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1月10日电为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江苏省政府作出决定,自今年下半年起,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年840元。
江苏自2005年起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全省农村低保工作进展顺利。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94万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最高的达到2640元,最低的为720元。江苏省还提出,从2007年起,江苏各地将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